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五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 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批复》《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设立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中心内设市场监测科、人力资源综合管理服务科等科室。
2.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为本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服务,承担本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 。
(2)负责对本区所有城乡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开展专项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3)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
(4)负责为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基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
(5)负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6)承担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开展政策性职业培训,指导培训机构、街乡(地区)社保服务网点等相关单位开展职业培训等。
(7)承担本区人力资源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
(8)承担超转人员接收的各项具体工作。承担超转人员的待遇发放与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机关指导街乡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6年,以“打造人社标杆服务窗口”为核心,锚定“规范、优质、创新、高效”的目标导向,统筹推进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筑牢人社公共服务底盘。加强政策动态评估,优化经办流程,确保制度设计与落地执行同频共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以规范管理保障基金安全;创新服务举措,深化数字赋能,提升公共服务便捷化、集成化水平。
二是构建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聚焦重点行业与新兴领域举办专场招聘,打造专业化招聘矩阵;建立全方位、多层次职业指导网络,完善职业指导体系;落实就业见习、创业扶持等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建强数字化服务平台,开发产业园就业服务站,设置零工市场自助求职专区、数字化职业测评展示区等,优化求职体验。
三是推动人力资源行业提质。为不同规模企业定制差异化服务方案,跟踪规上企业营收,全年联络规上企业不少于1000家次;加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政策宣传力度;联动多部门举办政策宣讲会、产业对接会等;强化经济调度与动态监测,在现有产业监测指标基础上,新增就业趋势等维度;力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类分级覆盖率提升3%-5%。
四是完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结合重点就业群体需求新增特色培训项目,深化“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强化就业跟踪;推进“产教评”试点,指导已认定企业完成建设目标,持续孵化未认定企业;加强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监管,优化高技能人才储备库管理,持续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收入预算268971.53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268689.77万元减少281.76万元,下降0.1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4200.37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23610.47万元增加589.9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等因素,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44771.16万元,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245079.30万元减少30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区管征地超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与2025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6754.80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1%,比2025年年初预算数6228.18万元增加526.62万元,增长8.46%。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等因素,人员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62216.73 万元,比2025 年年初预算数262461.59万元减少244.86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减少区管征地超转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6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99万元,比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减少0.31 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6 年预算数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6 年预算数1.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产生的必要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6 年预算数4.73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6年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7.3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一、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2026 年部门预算报表